2月14日早上7点,全州县才湾司法所接到信息,称才湾镇紫岭村一在柳州务工妇女疑似新冠肺炎,其亲属十余人(全是在外务工人员)包车将其送回,才湾镇人民政府启动应急预案,要求司法所等部门进行设卡排查。

疫情就是命令,防控就是责任。接到信息后,才湾司法所与镇政府、派出所、综治办、卫生院、村委等部门工作人员在省道S才湾天湖段(通往资源县)高铁高架桥处的才湾镇体温测量点排查进入车辆。9时50分,两辆坐满人员的微型车进入体温测量点,经过询问,正是从柳州回来的紫岭村村民,妇女曹某在车上挂着吊针,工作人员立即将两辆车中的所有人员(曹某除外)叫下车进行体温测量,并查看曹某有关病历,经查问:曹某,66岁,因脑动脉瘤破裂出血,医院住院,现已病危,考虑到农村风俗习惯,曹某家属主动要求出院,并在自动出院病情告知书上签字,今天早上7点医院将曹某挂上吊针出院。医院《自动出院病情告知书》第5条写有“肺部感染”后,工作人员医院取得联系,其医护人员介绍,该肺部感染是因为脑部出血压迫造成的,经医院检测,曹某没感染新冠肺炎。曹某的家属经过体温测量,均显示正常。

至此,曹某疑似感染新冠肺炎信息被排除,工作人员告知曹某家属回家后应自我居家观察14天,如发现发烧、咳嗽等症状,医院就诊,如曹某死亡,家属必须按照从简原则办理,并给其家属签发了《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期间禁止群体聚餐的告知书》,镇政府指定了专人予以跟踪。

来源:法治全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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